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lucky35052474@yahoo.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45.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補助金額 570,000元
補助機關 3.97.39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補助金額 55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否
原因
人力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6高雄市梓官區中正路31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購者請於截止期限(107年10月09日17時00分)內(週一至週五8:00~17:00,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至本會推廣部(地址:高雄市梓官區中正路319號2樓)以無記名方式領購招標文件或郵購(附回郵信封、郵資45元及文件費新台幣3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6高雄市梓官區中正路319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國內廠商其營業項目登記與本案有直接關係之行銷、企劃、廣告、傳播及設計等..項目,並能完成履約標的,請檢附下列證件資料:(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印本(依行政院98年3月12日院臺經字第0980006249D號令核定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98年4月12日止,故請勿提送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請各投標廠商逕至全國工商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公司登記資料以作為證明文件。)(2)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明。(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之公司行號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請檢附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4)最近一年無退票記錄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