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28高雄市永安區新港里新興路27-2號
電子郵件信箱
yap860813@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新港里新興路27-2號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新港里新興路27-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新港里新興路27-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合格登記之企劃、⼤眾傳播媒體、公關公司、文化藝術、展⽰規劃設計等專業廠商或相關之財團法⼈或社團法⼈機構,且未受停業處分或未被公告為拒絕往來廠商者。
其他:附加說明
⼀、資格審查訂於114年09 月25日上午9時,請檢附下列文件進⾏審查:
(1)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投標⼈於該表填寫廠商名稱,合格與不合格欄由機關審查後填具,請勿填寫;包含此表各項要求文件⼀併檢附。
(2)廠商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得以列印⽬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等)
(3)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4)授權委託書:投標⼈如需委託其全權代理⼈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委託書」⼀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5)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聲明書。
(6)廠商印模單
(7)標價單:標價明細表。
(8)電⼦領標憑據:採電⼦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簒改。並得提出由政府電⼦採購網-電⼦領投標系統下之證明文件,廠商可利⽤電⼦領投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憑據」功能列印電⼦憑據明細之紙本,末提出者得提出說明。評選作業訂於114年9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詳參招標規暨評選需知)。
本案因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故於評選作業完成後,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函文通知優勝廠商進行議價決標程序。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