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28高雄市永安區新港里新興路27-2號
電子郵件信箱
kyfa6912020@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尚有補助單位未核定金額,或於招標公告後提高預計金額至新台幣參
佰陸拾萬元($3,600,000)
補助機關_2
3.13.3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新港里新興路27-2號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新港里新興路27-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新港里新興路27-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政府合格登記之企劃、大眾傳播媒體、公關公司、文化藝術、展示規劃設計等專業廠商或相關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機構,且未受停業處分或未被公告為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一、資格審查訂於112年10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時,請檢附下列文件進行審
查:
(1)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投標人於該表填寫廠商名稱,合格與不合格欄由機關
審查後填具,請勿填寫;包含此表各項要求文件一併檢附。
(2)廠商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
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等)
(3)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
稅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
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
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
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
關文件。營業稅
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
發之。
(4)授權委託書:投標人如需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
「授權委託書」一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5)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聲明書。
(6)廠商印模單
(7)標價單:標價明細表。
(8)電子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簒改。並得提
出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投標系統下之證明文件,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
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之紙本,末提出者得
提出說明。
評選作業訂於112年10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時(詳參招標規暨評選需知)。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