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28高雄市永安區新港里新興路27-2號
電子郵件信箱
yeongan.f01@msa.hinet.net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_2
3.13.3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新港里新興路27-2號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新港里新興路27-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新港里新興路27-2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備資格及證明文件(擇一):
一、一般廠商(含以公司法成立法人):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二、特許行業(須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可營業之廠商):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文件
三、非以公司法成立之法人團體(含財團或社團法人):列有營業項目之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或營業登記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文件
四、非以公司法成立之法人團體(含財團或社團法人):列有營業項目之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或營業登記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
五、非營業法人團體(含財團或社團法人):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私立大專學校另檢附授權書
六、公立大專院校:授權書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文件代之;免課稅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文件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無欠稅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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