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4巷50號1樓
電子郵件信箱
feng1018@thurc.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4巷50號1樓(本中心2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4巷50號1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本中心通知次日起10天內開工,自開工日起20個工作天完工,且經本中心認定無待解決事項為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中心預定於截標日次日辦理開標作業。
二、廠商倘有本案履約標的之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徐先生,受理信箱為:
s6205315329@thurc.org.tw;電話: (02)2516-1855 分機316。
三、廠商倘有本案採購程序之相關問題,請洽採購承辦人:魏小姐;電話: (02)2516-1855 分機552。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24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業簽奉核可,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