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haoju.chang@tpac-taipei.org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臺北表演藝術中心10樓100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管理部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二、投標廠商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1020電器安裝業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四、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本中心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廠戶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中心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系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記
附加說明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有關場勘、履約內容及評選須知、需求說明書、現場簡報及評選等事宜
聯絡人:張劭如 電話:02-7756-3800轉1633
採購文件內容及其相關事項。
聯絡人:林孟辰 電話:02-7756-3800轉1825
一、投標廠商之勘查、音場測試須配合本中心球劇場各項演出活動行程,於每日演出活動夜間結束後或無演出之日期進行,請欲場勘之廠商先行與場勘聯絡人約時間。
二、開標地點: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1003會議室/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 10樓 1003會議室(資格審查合格後另行通知評選會議時間)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中心請求釋疑之期限:
112年10月25日,逾期機關不予回復,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本中心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時間為112年10月27日前。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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