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PACPM1100097 已決標公告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人事門禁暨電梯管制系統整合既有設備採購案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決標日:110/1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柏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76,035
原始預算
$ 5,329,000
底價金額
$ 4,900,000
決標折數
99.5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機關代碼 881783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孟辰
聯絡電話 (02)25997973#285
機關代碼 88178332
單位名稱 管理部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
聯絡人 林孟辰
聯絡電話 (02)25997973#285
傳真號碼 (02)2599798
電子郵件信箱 gryffindor.lin@tpac-taipei.org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5條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9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59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補助金額 5,329,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1/23
原公告日 110/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24 17:00
開標時間 110/11/25 10:30
開標地點 10372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四段2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72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四段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押標金票據或繳納證明單據。 ■切結書1 ■現場勘查切結書 ■檢附下列技術士影本,且資格需檢附該技術士為投標廠商或供貨廠商之半年以上勞健保證明文件: (1)營造業甲種職業安全衛生主管或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人員1名。 (2)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或丙級網路架設技術士至少1名。 (3)乙級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技術士人員至少1名。 ■投標廠商應備與曾完成門禁設備相關工程經驗者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授權書攜帶自開標現場用於開標現場驗證,勿投入標封內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現場空間整修使用需求、預約現場勘查: 聯絡人:物業部 鄭名珅組長 電話:02-25997973轉206 採購文件內容及其相關事項。 聯絡人:管理部 林孟辰專員 電話:02-25997973轉285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釋疑、異議處理結果,以書面復請求釋疑廠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本機關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 ,向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881783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孟辰
聯絡電話
(02)25997973#285
機關代碼
88178332
單位名稱
管理部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
聯絡人
林孟辰
聯絡電話
(02)25997973#285
傳真號碼
(02)2599798
電子郵件信箱
gryffindor.lin@tpac-taipei.org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59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59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補助金額
5,329,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1/23
原公告日
110/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24 17:00
開標時間
110/11/25 10:30
開標地點
10372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四段2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72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四段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押標金票據或繳納證明單據。 ■切結書1 ■現場勘查切結書 ■檢附下列技術士影本,且資格需檢附該技術士為投標廠商或供貨廠商之半年以上勞健保證明文件: (1)營造業甲種職業安全衛生主管或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人員1名。 (2)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或丙級網路架設技術士至少1名。 (3)乙級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技術士人員至少1名。 ■投標廠商應備與曾完成門禁設備相關工程經驗者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授權書攜帶自開標現場用於開標現場驗證,勿投入標封內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現場空間整修使用需求、預約現場勘查: 聯絡人:物業部 鄭名珅組長 電話:02-25997973轉206 採購文件內容及其相關事項。 聯絡人:管理部 林孟辰專員 電話:02-25997973轉285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釋疑、異議處理結果,以書面復請求釋疑廠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本機關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 ,向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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