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PACAD1130196 已決標公告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114年度建物暨財物設備火災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勞務採購案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決標日:114/02/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175,550
原始預算
$ 12,000,000
底價金額
$ 11,400,000
決標折數
89.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機關代碼 881783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亦揚
聯絡電話 (02)77563800#1829
機關代碼 88178332
單位名稱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
聯絡人 陳亦揚
聯絡電話 (02)77563800#1829
傳真號碼 (02)77563898
電子郵件信箱 sean.chen@tpac-taipei.org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 臺北市政府
補助金額 12,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3/04 10: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 10樓10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 10樓管理部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4 年3 月11 日00 時起至115 年3 月11 日00 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H501021 財產保險業 1.具保險業營業執照 2.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證書效期內為憑)。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最近連續2年內(112年度~113年度)產險風險資本適足率(RBC)均不得低於200%,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須自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下載始為有效正式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 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 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廠商若為分公司,應以總公司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但為外國廠商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者,不在此限。但不具法人 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 11年2月17日,逾期機關不予回復,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時間為114年2月21日前。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有關契約履約內容、需求說明書、場勘等事宜 聯絡人:陳亦揚 電話:02-7756-3800轉 採購文件內容及其相關事項。 聯絡人:林孟辰 電話:02-7756-3800轉1825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881783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亦揚
聯絡電話
(02)77563800#1829
機關代碼
88178332
單位名稱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
聯絡人
陳亦揚
聯絡電話
(02)77563800#1829
傳真號碼
(02)77563898
電子郵件信箱
sean.chen@tpac-taipei.org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 臺北市政府
補助金額
12,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3/04 10: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 10樓10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 10樓管理部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4 年3 月11 日00 時起至115 年3 月11 日00 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H501021 財產保險業 1.具保險業營業執照 2.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證書效期內為憑)。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最近連續2年內(112年度~113年度)產險風險資本適足率(RBC)均不得低於200%,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須自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下載始為有效正式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 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 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廠商若為分公司,應以總公司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但為外國廠商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者,不在此限。但不具法人 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 11年2月17日,逾期機關不予回復,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時間為114年2月21日前。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有關契約履約內容、需求說明書、場勘等事宜 聯絡人:陳亦揚 電話:02-7756-3800轉 採購文件內容及其相關事項。 聯絡人:林孟辰 電話:02-7756-3800轉1825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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