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一段2號總務室採購組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一段2號8樓第四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一段2號收發室或總務室採購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
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
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
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
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
格不符】。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
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押標金憑證。(押標金或其收據:以現金繳納者,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洽本院總務室出納組繳交,請將收據裝入標封內,或由
本院自行查核;以其他方式繳納者,投標前請與本院出納組確
認是否收到款項,應附於標封內(寄)送達本院)。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及送件文件】
1.廠商資格證件影本
2.投標標價清單
3.規格明細清單及相關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財物採購契約文件暨合約書
6.採電子領標者請繳交「電子繳交憑據檔案(.tkn檔)」(請列印該檔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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