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6035 - 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收發室或總務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詳契約條款第五條。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及切結書(本文件不作為判定資格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各項衛材如屬於侵入性耗材,為顧及病患生命安全及確保醫療品質,需經臺大醫院試用合格並經臺大醫院財物及勞務採購委員會通過,投標時需提供臺大醫院試用合格證明供審查(可用臺大體系近期之銷售發票代之)。
2.如屬非侵入性耗材者,需於投標時提供本院試用合格證明;如已為目前本院使用之衛材品項,須檢附最近一期本院發票影本佐證。
3.已列為健保給付品項之特材須提出健保碼。
4.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或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5.本案標的(儀器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日期內或展延之證明文件)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說明書者,一併檢附說明書)。依衛生福利部公告應以登錄方式取得上市許可之醫療器材品項者,廠商應檢附公開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之許可證查詢書面資料【已註銷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