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lchen1@hc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開標地點
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總務室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項次二:NT$154,3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契約第五條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者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關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及切結書(本文件不作為判定資格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投標商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醫療器材製造業藥商執照影本代之)。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1}親⾃領取⾃公告⽇起本院上班時間請⾄總務室領取{2}郵購者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案名稱貼妥郵票之回郵⼤信封(請⾃⾏估計所寄文件費⽤如數額不⾜不予受理,寄⾄本院總務室,請⾃⾏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或郵遞延誤⽽逾投標時效時,本院不負責。
請採電⼦領標http://www.geps.gov.tw
更正招標公告:修正投標須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5,144,256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