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M123330 已決標公告

血漿分離器二項訂定單價合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凱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20,885
原始預算
$ 528,000
底價金額
$ 528,000
決標折數
136.5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機關代碼 8531316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淑燕
聯絡電話 (03)5326151#526692
機關代碼 85313165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一段2號
聯絡人 洪淑燕
聯絡電話 (03)5326151#526692
傳真號碼 (03)5437288
電子郵件信箱 G09394@h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院總務室領取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1 17:00
開標時間 112/08/22 09:00
開標地點 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32號(總務室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6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本院收發室或總務室採購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2年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本院上班時間請至總務室領取{2}郵購者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案名稱貼妥郵票之回郵大信封(請自行估計所寄文件費用如數額不足不予受理,寄至本院總務室,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遞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時,本院不負責,工本費壹佰伍拾元整。 請採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 備註:所有醫療器材須依主管機關醫療器材之管理公告規定,於限期內依其等級辦理查驗登記許可,並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等相關規定;所交醫療器材如經有關政府機關明令註銷該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禁止使用等情形時,乙方應即原價收回甲方貨品或調換同值、同功能之其他合格品項。另衛福部如有新(修)頒法令,應按其規定辦理。 規格連絡人:護理部 謝宜蓁護理長 03-5326151#52201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血漿交換治療管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528,000元
品項編號_2 2
截標時間 112/08/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8531316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淑燕
聯絡電話
(03)5326151#526692
機關代碼
85313165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一段2號
聯絡人
洪淑燕
聯絡電話
(03)5326151#526692
傳真號碼
(03)5437288
電子郵件信箱
G09394@h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院總務室領取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1 17:00
開標時間
112/08/22 09:00
開標地點
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32號(總務室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6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本院收發室或總務室採購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2年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本院上班時間請至總務室領取{2}郵購者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案名稱貼妥郵票之回郵大信封(請自行估計所寄文件費用如數額不足不予受理,寄至本院總務室,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遞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時,本院不負責,工本費壹佰伍拾元整。 請採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 備註:所有醫療器材須依主管機關醫療器材之管理公告規定,於限期內依其等級辦理查驗登記許可,並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等相關規定;所交醫療器材如經有關政府機關明令註銷該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禁止使用等情形時,乙方應即原價收回甲方貨品或調換同值、同功能之其他合格品項。另衛福部如有新(修)頒法令,應按其規定辦理。 規格連絡人:護理部 謝宜蓁護理長 03-5326151#52201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血漿交換治療管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528,000元
品項編號_2
2
截標時間
112/08/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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