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收發室或總務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交貨安裝完成,租賃期限自驗收合格次日起5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詳契約條款第五條。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及切結書(本文件不作為判定資格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附加說明
1.投標品項規格相關之資料【包括:所投標的物之廠牌、型號、原產地、規格、性能及各項配件、耗材等相關資料(如圖說或型錄),以中文(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英文)詳列,不得僅以招標文件所附之規格(範)表替代。設備內配(附)件、耗材與主機製造廠不同者應註明(無者免),否則視為與主機同⼀廠牌。
2.需符合醫療器材管理法,⼿術滅菌器械盒盒⾝及盒蓋符合滅菌包J類及具有衛⽣主管機關核發之⼆級許可證。
3.衛⽣福利部(原⾏政院衛⽣署)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仿單者,⼀併檢附仿單)及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4.若有其他規格問題請電洽使⽤單位護理部廖蕙琪⼩姐03-5326151# 522160
更正規格表第二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三條第(二)項第7款及契約條款。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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