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lchen1@hc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預估金額3,321,500元,契約屆滿時,機關如有需要且供應廠商履約評核達機關訂定標準,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後續擴充1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至總務室採購組2樓領取
開標地點
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總務室2樓會議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投標廠商確依招標文件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廠商善盡履約責任,並確實遵守相關法規。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總務室2樓及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需具備:「仲介服務業」或「就業服務業」或「未分類其他服務業」等相關營業項目登記,或為合法設立之照顧服務員勞動合作社等相關團體。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者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關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及切結書(本文件不作為判定資格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履約能力文件:
1.請詳閱「作業規範書」後,提供足以佐證審查本案之相關目錄、文件或樣本等,以利審查。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請領標廠商逕至政府採購網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人工領取:請親自至新竹醫院總務室領取。
投標文件投標廠商得以專人遞送,於規定截止投標時間前將標封送至新竹臺大分院新竹醫院(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總務室採購組收,凡逾時提送者不予受理;或以郵寄掛號方式送達新竹醫院收發室,投標廠商應自行估算寄達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