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時,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條件擴充1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收發室或總務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詳契約條款第五條 [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及切結書(本文件不作為判定資格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附加說明
1.請詳閱「採購規格表」後,提供足以佐證審查本案之相關目錄、文件或樣本等,以利審查。
1.1實驗室須通過TAF ISO15189或CAP醫學實驗室領域認證,以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檢測與服務(LDTS)」列冊登錄實驗室,投標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請檢附規格審查表所提相關資料證明文件,若有其他問題,煩請電洽檢驗醫學部林宜靜03-5326151#52361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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