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B22042161 已決標公告

110年急診空間整修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鼎照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28,000
原始預算
$ 4,354,688
底價金額
$ 4,350,000
決標折數
94.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機關代碼 8531316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5326151#526687
機關代碼 85313165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5326151#526687
傳真號碼 (03)5318913
電子郵件信箱 jylin2@hc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22
原公告日 111/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23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4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動力中心三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1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收發室 或 動力中心三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土木包工業(營造業應另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聲明書 4.押標金憑證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6.法令規定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110年急診空間整修(FB22042161) ■故障維修責任: (1)屬保固責任者,依第16條規定辦理。 (2)維修時效:機關發現契約項下設備有故障致不能正常運作時,得通知廠商派員維修,廠商應於接獲通知起(電話、傳真、email或其他方式)後,24小時內派員到機關處理,到場後3日內負責免費無條件修復。若無重大事故或材料須進口,經機關同意後,得於到場後15日內或機關同意期限內,負責免費無條件修復。逾期不為修復者,機關得逕為處理,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或動用保固保證金逕為處理,不足時廠商追償。但屬故意破壞、不當使用或正常零附件損耗者,不在此限。。 ■廠商逾契約所定期限進行維護(修)、交付文件者,比照第17條遲延履約規定計算逾期違約金(或另定違約金之計算方式),該違約金一併納入第17條第4款規定之上限內計算。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所致之損害賠償規定;賠償金額上限依第18條第8款規定 (二)履約地點(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屬營繕工程者必填):本院區,請依圖說規施作。 (三)本契約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2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機關應優先採購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產品、本國境內產生之再生資源或以一定比例以上再生資源為原料製成之再生產品。廠商應配合辦理。 (四)機關依政府循環經濟政策需於本案使用再生粒料者,廠商應配合辦理。機關於履約階段須新增使用者,依第20條辦理。 (五)廠商依契約提供環保、節能、省水或綠建材等綠色產品,應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設置之「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申報。 (六)招標機關聯絡人:工務室林小姐 電話:03-5326151#526687 傳真:03-5318913,規格聯絡人:四季建築師事務所,電話:02-2250-5054,傳真:02-2250-506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8531316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5326151#526687
機關代碼
85313165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5326151#526687
傳真號碼
(03)5318913
電子郵件信箱
jylin2@hc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22
原公告日
111/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23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4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動力中心三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1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收發室 或 動力中心三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土木包工業(營造業應另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聲明書 4.押標金憑證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6.法令規定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110年急診空間整修(FB22042161) ■故障維修責任: (1)屬保固責任者,依第16條規定辦理。 (2)維修時效:機關發現契約項下設備有故障致不能正常運作時,得通知廠商派員維修,廠商應於接獲通知起(電話、傳真、email或其他方式)後,24小時內派員到機關處理,到場後3日內負責免費無條件修復。若無重大事故或材料須進口,經機關同意後,得於到場後15日內或機關同意期限內,負責免費無條件修復。逾期不為修復者,機關得逕為處理,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或動用保固保證金逕為處理,不足時廠商追償。但屬故意破壞、不當使用或正常零附件損耗者,不在此限。。 ■廠商逾契約所定期限進行維護(修)、交付文件者,比照第17條遲延履約規定計算逾期違約金(或另定違約金之計算方式),該違約金一併納入第17條第4款規定之上限內計算。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所致之損害賠償規定;賠償金額上限依第18條第8款規定 (二)履約地點(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屬營繕工程者必填):本院區,請依圖說規施作。 (三)本契約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2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機關應優先採購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產品、本國境內產生之再生資源或以一定比例以上再生資源為原料製成之再生產品。廠商應配合辦理。 (四)機關依政府循環經濟政策需於本案使用再生粒料者,廠商應配合辦理。機關於履約階段須新增使用者,依第20條辦理。 (五)廠商依契約提供環保、節能、省水或綠建材等綠色產品,應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設置之「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申報。 (六)招標機關聯絡人:工務室林小姐 電話:03-5326151#526687 傳真:03-5318913,規格聯絡人:四季建築師事務所,電話:02-2250-5054,傳真:02-2250-506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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