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有限責任台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電子郵件信箱
mlsh114ares1234@gmail.com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於履約期限前3個月,經本社確認履約績效良好者,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辦理後續擴充採購,其擴充採購以一年為限,擴充金額以新台幣100萬元整為限。將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3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新臺幣100元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336號二樓群組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336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9月訂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3月增修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成衣業C306010或服飾品製造業C307010(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3.納稅證明資料(最近1期之申報書收執聯、繳款書收執聯或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
4.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一般投標:自公告日起至107年3月21日(星期三)16時00分止,掛號郵寄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至本校總務處【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336號】,以郵寄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2.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3.預定決標日期: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07年3月12日前。
5.本校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
6.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不再採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有限責任台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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