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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新光路61號八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新光路61號b1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下:
1.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2.當年度營造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二)室內裝修業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室內裝修技術人員登記證(施工技術) (影本)。
3.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擬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預算預定通過日為107年1月1日)
2.本案目前尚有建築工程進行中,得標廠商應與建築工程施工團隊協調相關施工介面。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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