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法源財團法人天下為公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電子郵件信箱
wba81597922@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三段42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標前先來電預約承辦人員:王亦婷,辦公室電話02-8648-8388分機127 手機0963-376-015,領標請自備可存取USB存取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三段42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合法登記有案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應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營業項目證明:
投標廠商之營業項目內須有工程業有關之證明文件。
(三)納稅及票據信用證明:
最近一期完稅資料影本、票據信用證明。
(四)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工程地點詳實勘查,如有疑問或不明者,應於投標前洽承辦單位,事後不得再提爭議。
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天下為公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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