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科學園區展業一路9號8F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二段250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次日起算至117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餘詳招標規範(規格需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應為合法開業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含聯合事務所,應檢附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執業執照、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得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開網站列印之最新資料代之。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含聯合事務所)應檢附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執業執照、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得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開網站列印之最新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員證明。
(4)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應具備不動產估價師資格,並於投標時檢附下列文件:
(4-1)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及
(4-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或執業證明。【註】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或執業證明與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為同一人者,得以序號(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之審查文件代之。
(5)廠商應於履約期間配置或委任具地政士資格之專業人員,辦理地籍分割、產權移轉登記及其他依法應由地政士辦理之事項,並於投標時檢附下列文件:
(5-1)地政士證書影本。
(5-2)地政士開業執照或執業證明影本。
(5-3)當年度地政士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5-4)廠商與地政士間之委任書、委託書、合作契約或其他足資證明其受委任辦理本案地政士業務之文件。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7)投標標價清單(含附件)
(8)投標廠商聲明書。
(9)「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10)服務建議書(8份)
(1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12)其他:詳投標文件審查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