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SA-S-1140006 已決標公告

臨時性小客車(附司機)租賃服務(114年)

國家太空中心 決標日:113/12/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說走就走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94,959
原始預算
$ 2,119,610
底價金額
$ 1,861,018
決標折數
96.4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太空中心
機關代碼 807783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聯絡人: 廖小姐 分機7969/招標規範聯絡人:劉小姐 分機8145
聯絡電話 (03)5784208#7969
機關代碼 80778312
單位名稱 國家太空中心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科學園區展業一路9號8F
聯絡人 採購聯絡人: 廖小姐 分機7969/招標規範聯絡人:劉小姐 分機8145
聯絡電話 (03)5784208#7969
傳真號碼 (03)5784234
電子郵件信箱 sarah.liao@tas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42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補助金額 2,119,61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09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二段2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二段2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次日起算至114年12月31日以前(或契約上限金額(即決標金額)用罄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證明:乙種(含)以上小客車租賃業(營業項目代碼為G101041)。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具5輛(含)以上且車齡為五年(含)以內之營業車輛履約能力證明(提供符合前述規範之車輛行照及保單等資料);或廠商切結得標後可取得此履約能力之證明,並於決標後二週內補送相關文件供審查(切結書請加蓋公司大小章)。
其他:附加說明 (一) 請廠商於本投標須知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____分鐘(未載明者為20分鐘)內辦理比減價程序,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 廠商參加開標時,如非負責人親自參加者,須在標封內附上投標廠商代理人授權書正本或於開標(或議價)時依機關要求出示,否則無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於開標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三)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必須用印並併同「投標標價清單」,否則即不符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投標文件內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總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四) 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不得附記招標文件未規定之條件。如附有該等文字者,視為未附記。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必須用印,否則即不符招標文件規定。 (六) 保密條款:得標廠商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等相關法令及契約之規定,未經本機關同意,均不得就工作上知悉或因工作得知之事項之全部或一部,對外洩露、發表、租借、交換或販售與第三人;如有違反,願對造成之損害負一切賠償責任。 (七) 本案屬開口契約,採各項投標單價及預估數量之乘積加總決定最低標。本案提供之預估單價係作為廠商參考本案預算之組成,決標後,原則將以廠商報價作為基礎調整,除有特殊情形或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之。 (八)本案採複數決標,但未採分項決標,其他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願比照得標廠商之價格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依投標廠商報價由低至高,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臨時性小客車(附司機)租賃服務(114年)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119,61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家太空中心
機關代碼 80778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聯絡人: 廖小姐 分機7969/招標規範聯絡人:劉小姐 分機8145
聯絡電話
(03)5784208#7969
機關代碼
80778312
單位名稱
國家太空中心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科學園區展業一路9號8F
聯絡人
採購聯絡人: 廖小姐 分機7969/招標規範聯絡人:劉小姐 分機8145
聯絡電話
(03)5784208#7969
傳真號碼
(03)5784234
電子郵件信箱
sarah.liao@tas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42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補助金額
2,119,61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09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二段2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二段2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次日起算至114年12月31日以前(或契約上限金額(即決標金額)用罄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證明:乙種(含)以上小客車租賃業(營業項目代碼為G101041)。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具5輛(含)以上且車齡為五年(含)以內之營業車輛履約能力證明(提供符合前述規範之車輛行照及保單等資料);或廠商切結得標後可取得此履約能力之證明,並於決標後二週內補送相關文件供審查(切結書請加蓋公司大小章)。
其他:附加說明
(一) 請廠商於本投標須知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____分鐘(未載明者為20分鐘)內辦理比減價程序,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 廠商參加開標時,如非負責人親自參加者,須在標封內附上投標廠商代理人授權書正本或於開標(或議價)時依機關要求出示,否則無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於開標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三)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必須用印並併同「投標標價清單」,否則即不符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投標文件內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總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四) 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不得附記招標文件未規定之條件。如附有該等文字者,視為未附記。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必須用印,否則即不符招標文件規定。 (六) 保密條款:得標廠商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等相關法令及契約之規定,未經本機關同意,均不得就工作上知悉或因工作得知之事項之全部或一部,對外洩露、發表、租借、交換或販售與第三人;如有違反,願對造成之損害負一切賠償責任。 (七) 本案屬開口契約,採各項投標單價及預估數量之乘積加總決定最低標。本案提供之預估單價係作為廠商參考本案預算之組成,決標後,原則將以廠商報價作為基礎調整,除有特殊情形或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之。 (八)本案採複數決標,但未採分項決標,其他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願比照得標廠商之價格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依投標廠商報價由低至高,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臨時性小客車(附司機)租賃服務(114年)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119,61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