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DL-P-106073 已決標公告

化學機械研磨系統(CMP)壹式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逸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500,000
原始預算
$ 49,800,000
底價金額
$ 49,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奈米元件實驗室
機關代碼 8077830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信美
聯絡電話 (03)5726100#7756
機關代碼 80778306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奈米元件實驗室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展業一路26號
聯絡人 朱信美
聯絡電話 (03)5726100#7756
傳真號碼 (03)5713403
電子郵件信箱 chumay@narlabs.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7 科技部
補助金額 45,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16 17:00
開標時間 106/06/19 14: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展業一路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49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展業一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6年12月15日以前完成交貨至本實驗室指定地點。 2.107年5月31日以前完成設備安裝、硬體測試、教育訓練及製程測試等作業。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格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影本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曾完成類似標的之契約文件、出貨簽收證明、驗收合格記錄、進口交貨文件、結案確認或發票開立證明等),並出具相似型機台銷售至國內外半導體大廠的證明文件。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詳招標附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採電子領標: 電子領標領取圖說之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標案。
其他 與本實驗室簽定承攬工程或作業合約之廠商或承攬人,應依「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要點」(詳附件檔)規定辦理相關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奈米元件實驗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8077830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信美
聯絡電話
(03)5726100#7756
機關代碼
80778306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奈米元件實驗室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展業一路26號
聯絡人
朱信美
聯絡電話
(03)5726100#7756
傳真號碼
(03)5713403
電子郵件信箱
chumay@narlabs.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7 科技部
補助金額
45,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16 17:00
開標時間
106/06/19 14: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展業一路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49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展業一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6年12月15日以前完成交貨至本實驗室指定地點。 2.107年5月31日以前完成設備安裝、硬體測試、教育訓練及製程測試等作業。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格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影本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曾完成類似標的之契約文件、出貨簽收證明、驗收合格記錄、進口交貨文件、結案確認或發票開立證明等),並出具相似型機台銷售至國內外半導體大廠的證明文件。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詳招標附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採電子領標: 電子領標領取圖說之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標案。
其他
與本實驗室簽定承攬工程或作業合約之廠商或承攬人,應依「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要點」(詳附件檔)規定辦理相關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奈米元件實驗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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