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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保險期間內,本中心新增之建築物(含機械設備)等財產,得按季向得標廠商提報納入投保範圍,保險費依雙方合約決標費率計算。(二)得視本中心需求,於合約期滿,辦理後續擴充至多二個月,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採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免另召開議價會議。(三)預估所需金額為新台幣65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參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公司登記資料查詢」、「商業登記資料查詢」或「工廠登記資料查詢」資料。營業項目需有:H501021 財產保險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保險業營業執照。
(6)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保險標的之地點為新竹、台中及台南,請參詳需求書規範。2. 若對本案規格或需求書內容有疑問,請逕洽黃小姐先生(03-5776085#411)。3.3/3更新招標文件(需求書、保險清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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