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0403118@narlabs.org.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63台中市西屯區科園路22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1日止;履約進度及應交付項目依需求書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電器承裝業:應檢附營業項目登記載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須在有效期限內)
(2) 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或」冷凍空調工程業:應檢附經濟部核發乙等(含以上)之冷凍空調製造業「或」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書。(須在有效期限內)
(二)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 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應檢附會員證明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2) 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應檢附會員證明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完成證明文件
(四)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五) 廠商信用證明。
(六)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完成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招標等標期間廠商得親至現場勘查,請洽陳先生,連絡電話:04-24620202#813。
(2)對本案規格或需求書內容有疑問,請洽陳先生,連絡電話:04-24620202#813。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