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0403118@narlabs.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
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
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
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開標當日最近一期營業 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
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
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供應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
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
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
購票證相關文件。另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
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 金融機構於截
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
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
信用證明等。(所出具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
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否則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
得標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本案標的之安裝及測試,並繳交經本中心核可之完工測試報告書。
完工測試報告書之內容至少須包含:
(一) 本案設備計算節點及10GbE交換器的原廠新品證明(須為2018年12月之後生產的新品)
(二) 本案設備保固證明
(三) 本案點收清單須包含設備品項、單價、數量、總價
(四) 本案電源與網路線路編號表
(五) 本案設備測試記錄
(六) 經本中心簽認之軟體安裝完工證明
二、若對本案規格或需求書內容有疑問,請逕洽本中心潘小姐(03-5776085 分機312)。
三、本案因底價簽報作業尚未完成,延長等標期,其餘採購招標需求無變更;故更新開標時間為5/10上午10:30分,更正招投標文件如下:
1.外標封-截標日期更新。
2.投標須知-開標時間及截標時間更新。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截標時間更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