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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20,000,000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108/11/15,履約進度依需求書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須具有「E601010」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需在有效期限內)。
(6)經濟部核發之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製造業」或「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書,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7)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之證明: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若為共同投標,累計金額得以合計之。
(8)具有相當財力者之證明: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若為共同投標,則以共同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合計之。
(9)詳參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本案之履約地點為台中及台南,請參詳需求書規範。2. 若對本案規格或需求書內容有疑問,請逕洽本中心陳先生(04-24620202#813)。3.押標金支票抬頭為「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如有誤植則為不合格標。以現金繳納者,應至本中心新竹本部(新竹市研發六路七號)行政服務組(出納),辦理繳交手續,現金不可放在標封內。4.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如遇颱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則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詳參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b_wait.html
5.5/20更正公告:新增附檔_招標文件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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