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CHC-P-106084 已決標公告

GPU算圖農場研發共同叢集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912,500
原始預算
$ 30,000,000
底價金額
$ 29,325,800
決標折數
91.7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機關代碼 8077829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明仁
聯絡電話 (04)24620202#812
機關代碼 80778299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科園路22號
聯絡人 王明仁
聯絡電話 (04)24620202#812
傳真號碼 (04)24627373
電子郵件信箱 0203133@nchc.narl.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7 科技部
補助金額 30,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6/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30 17:00
開標時間 106/10/31 10:30
開標地點 40763台中市西屯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科園路2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NT9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63台中市西屯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科園路2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0個日曆天內(因系統字數限制,詳於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所出具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否則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期限: (1)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依建議書提出驗收計畫書。 (2)驗收計劃書經機關審查,其結果若未能符合需求,廠商應於7個工作天內,依審查意見完成修 正設計,機關將再進行審查。 (3)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70個日曆天內,完成安裝建置(含軟體安裝及設定及授權啟動)及完成實 機測試,並繳交完工測試報告書。 2.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相關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8077829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明仁
聯絡電話
(04)24620202#812
機關代碼
80778299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科園路22號
聯絡人
王明仁
聯絡電話
(04)24620202#812
傳真號碼
(04)24627373
電子郵件信箱
0203133@nchc.narl.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7 科技部
補助金額
30,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6/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30 17:00
開標時間
106/10/31 10:30
開標地點
40763台中市西屯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科園路2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NT9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63台中市西屯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科園路2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0個日曆天內(因系統字數限制,詳於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所出具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否則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期限: (1)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依建議書提出驗收計畫書。 (2)驗收計劃書經機關審查,其結果若未能符合需求,廠商應於7個工作天內,依審查意見完成修 正設計,機關將再進行審查。 (3)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70個日曆天內,完成安裝建置(含軟體安裝及設定及授權啟動)及完成實 機測試,並繳交完工測試報告書。 2.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相關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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