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397,351,815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金額:新台幣296,430,280 元。
(二)項目:1.資通訊設施、電力分配、空調冷卻系統及機房環境控制等。 2. 原契約項目數量調整,或原工程界面整合相關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8340 - 智慧科技大南方產業生態系推動方案 —AI運算資料中心建置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4094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8號1樓 行政服務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等,詳契約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塑膠製品類、機電設備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及甲等綜合營造業,但不得為「營造業法」第44條評鑑為第3級之甲級綜合營造業。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契約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詳工程採購契約規定(因欄位受限致未能全載明)。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以書面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5年8月11日,且須載明下列事項,並由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以電子郵件寄達本案聯絡人(hryu@niar.org.tw)
2.1採購標的名稱及案號。
2.2廠商名稱、電話及負責⼈姓名。
2.3疑義之具體事項及理由或說明。
2.4聯絡⼈及電話。
3.總公司與分公司或內部各組織單位(如部門、事業部等),在法律上均屬同一法人主體,因內部指派、委辦或其他管理行為所完成之工作,非屬對外履約契約關係,不得作為本案履約實績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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