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M13090101-1 已決標公告

111年閘道型設備維護採購案

國家安全局 決標日:110/10/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朔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07,324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307,324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安全局
機關代碼 8.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規格履約驗結問題洽賴小姐55491/投標文件填寫洽黃小姐55989
聯絡電話 (02)28891088#55389
機關代碼 8.3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1段110號
聯絡人 規格履約驗結問題洽賴小姐55491/投標文件填寫洽黃小姐55989
聯絡電話 (02)28891088#55389
傳真號碼 (02)28819104
電子郵件信箱 np@ns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3 17:00
開標時間 110/11/04 15: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1段11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1段1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投標時應檢附,未檢附為不合格) 〔廠商資格摘要限填500個中文字,完整說明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檢附「主管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下載列印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 ●(1)屬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檢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提供曾完成或供應與本招標標的「F5防火牆」、「PaloAlto防火牆」等產品之證明,如採購契約書、產品授權書、付款證明或發票影本等足以證明投標廠商具本招標標的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具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等:投標廠商需檢附(1) F5 Certified BIG-IP Administrator、(2)Palo Alto Networks Accredited Configuration Engineer等認證專業證照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附加說明限填2000個中文字,故擇摘要列舉項目,完整說明請詳閱投標須知及契約細節說明〕 ★★請配合政府防疫政策★★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全國疫情警戒,請民眾落實配合「外出全程配戴口罩」,共同努力,嚴守防線。 未配戴口罩者不得進入本局開標室,為避免影響廠商現場開標、議價權益,請遵守上述規定,請共體時艱,感謝您的配合。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實施電子領標,無備書面文件,請有意競標廠商逕至工程會指定網站下載或電洽電子領投標系統維護廠商中華電信0800-080-512由專人協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實施電子領標,本局無再收取文件費用.
其他 1.有關案內需求規範等問題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止),電洽02-28817088轉55491賴小姐洽詢協處. 2.請注意投標必備文件包括廠商聲明書,投標招標契約三用文件(一式8份),標價清單,納稅證明,委託書,身分證,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具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等:投標廠商需檢附(1) F5 Certified BIG-IP Administrator、(2)Palo Alto Networks Accredited Configuration Engineer等認證專業證照影本、■廠商具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等:投標廠商需檢附(1) F5 Certified BIG-IP Administrator、(2)Palo Alto Networks Accredited Configuration Engineer等認證專業證照影本等文件,請依投標須知檢附以備審驗;押標金支票抬頭請以「國家安全局」開立,若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依投標須知第37條規定之方式辦理(未規定檢附押標金者則免). 3.參與競標廠商,請委託人於開標當日攜帶公司大小章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出席,以備查驗;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通知期限:係本案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詳投標須知第29條)。 4.遇颱風天開標處理作法詳投標須知第87條規定. 3.參與競標廠商,請委託人於開標當日攜帶公司大小章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出席,以備查驗;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通知期限:係本案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詳投標須知第29條)。 4.遇颱風天開標處理作法詳投標須知第87條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安全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家安全局
機關代碼 8.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規格履約驗結問題洽賴小姐55491/投標文件填寫洽黃小姐55989
聯絡電話
(02)28891088#55389
機關代碼
8.3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1段110號
聯絡人
規格履約驗結問題洽賴小姐55491/投標文件填寫洽黃小姐55989
聯絡電話
(02)28891088#55389
傳真號碼
(02)28819104
電子郵件信箱
np@ns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3 17:00
開標時間
110/11/04 15: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1段11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1段1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投標時應檢附,未檢附為不合格) 〔廠商資格摘要限填500個中文字,完整說明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檢附「主管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下載列印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 ●(1)屬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檢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提供曾完成或供應與本招標標的「F5防火牆」、「PaloAlto防火牆」等產品之證明,如採購契約書、產品授權書、付款證明或發票影本等足以證明投標廠商具本招標標的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具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等:投標廠商需檢附(1) F5 Certified BIG-IP Administrator、(2)Palo Alto Networks Accredited Configuration Engineer等認證專業證照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附加說明限填2000個中文字,故擇摘要列舉項目,完整說明請詳閱投標須知及契約細節說明〕 ★★請配合政府防疫政策★★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全國疫情警戒,請民眾落實配合「外出全程配戴口罩」,共同努力,嚴守防線。 未配戴口罩者不得進入本局開標室,為避免影響廠商現場開標、議價權益,請遵守上述規定,請共體時艱,感謝您的配合。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實施電子領標,無備書面文件,請有意競標廠商逕至工程會指定網站下載或電洽電子領投標系統維護廠商中華電信0800-080-512由專人協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實施電子領標,本局無再收取文件費用.
其他
1.有關案內需求規範等問題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止),電洽02-28817088轉55491賴小姐洽詢協處. 2.請注意投標必備文件包括廠商聲明書,投標招標契約三用文件(一式8份),標價清單,納稅證明,委託書,身分證,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具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等:投標廠商需檢附(1) F5 Certified BIG-IP Administrator、(2)Palo Alto Networks Accredited Configuration Engineer等認證專業證照影本、■廠商具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等:投標廠商需檢附(1) F5 Certified BIG-IP Administrator、(2)Palo Alto Networks Accredited Configuration Engineer等認證專業證照影本等文件,請依投標須知檢附以備審驗;押標金支票抬頭請以「國家安全局」開立,若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依投標須知第37條規定之方式辦理(未規定檢附押標金者則免). 3.參與競標廠商,請委託人於開標當日攜帶公司大小章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出席,以備查驗;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通知期限:係本案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詳投標須知第29條)。 4.遇颱風天開標處理作法詳投標須知第87條規定. 3.參與競標廠商,請委託人於開標當日攜帶公司大小章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出席,以備查驗;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通知期限:係本案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詳投標須知第29條)。 4.遇颱風天開標處理作法詳投標須知第87條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安全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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