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嶺興路210-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嶺興路210-3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隔天起45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場所並完成更換
廠商資格摘要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須有與本標案履約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2. 營業稅納稅資料(最近一期營業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帶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票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證明)
4. 押標金繳納證明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領取地點:南投市嶺興路210-3號(財團法人南投縣私立傑瑞社會福利基金會)
請先電洽049-2230990分機536黃小姐(以便提前製作標單,避免久候)。
領標時間:至截標日上午九時止。
投標時間地點:
1.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於投標期限前寄達或親送南投市嶺興路210-3號,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憑)
2. 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它:
1. 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押標金繳退及其他事項請參閱財團法人南投縣私立傑瑞社會福利基金會投標須知。
2.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 依據本府94.07.25府授稅消字第094147495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4. 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plan3.pcc.gov.tw/gplet/mixac.asp?num=3072
5.標價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南投縣私立傑瑞社會福利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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