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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f0273@sef.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領取方式參閱「附加說明」。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601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期間合作順暢。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5樓秘書處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內完成,請詳閱招標規範。
廠商資格摘要
本採購允許合法立案,具有辦理平臺主題內容、編製題庫、平臺資安等專業知識或技能之學校或廠商均可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立案證明。
二、有效期間最近一期納稅證明/非營利法人、機構團體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非營利性之法人、機構或團體須提供免稅證明相關文件。)
三、投標廠商為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者,應附具立案證明書(影本)及學校同意投標公文(正本),上開文件均須蓋妥學校印鑑。
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
一、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例假日除外),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領取地點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秘書處,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5樓。
二、郵寄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自備4K以上規格回郵信封,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附郵資新臺幣92元,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秘書處收,信封外請註明「索取111年度『來灣家PK』勞務採購案招標文件」,同時請廠商自行估算回郵時效。
三、上網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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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繳納履約保證金相關事宜,請詳閱本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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