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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大陸臺商子女「探索臺灣之美」夏令營採購案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公告日:107/03/16 截止日:107/03/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8,965,000

押標金
$ 1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3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機關代碼 7694258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忻嬡
聯絡電話 (02)21757000#7041
機關代碼 76942585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
聯絡人 李忻嬡
聯絡電話 (02)21757000#7041
傳真號碼 (02)21757030
電子郵件信箱 sef0273@sef.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96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補助金額 5,23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5樓秘書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領取方式請參閱「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30 17:30
開標時間 107/03/31 10:3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6樓602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5樓秘書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7月28止,完成3梯次夏令營之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本採購允許合法立案,具有辦理營隊活動、進行輔導員培訓等專業知識或技能之學校、廠商均可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立案證明。2.有效期間最近一期納稅證明/非營利法人、機構團體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非營利性之法人、機構或團體須提供免稅證明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為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者,應附具立案證明書(影本)或學校出具同意投標公文(正本)。學校參與投標者,惟必須出具蓋妥學校印鑑之證明文件,並以學校名義投標。 4.辦理營隊活動、進行輔導員培訓等類似活動之執行成果或履約實績證明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 (一)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周末例假日除外),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本會秘書處領取。 (二)郵寄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自備4K以上規格回郵信封,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附郵資新臺幣92元,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秘書處收,信封外請註明「索取2018大陸臺商子女『探索臺灣之美』夏令營採購案招標文件」,同時請廠商自行估算回郵時效。 (三)上網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領取。 —————————————————————————————— *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一)繳納處所: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秘書處,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5樓。 (二)金融機構帳號:戶名: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金融機構帳號:彰化銀行大直分行9738-01-1500-1600。 *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廠商如以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履約保證金者,本會得視該銀行之債信、過去履行連帶保證之紀錄等,經本會審核後始予接受。廠商以押標金轉換為履約保證金時,亦同。 *履約保證金有效期:民國107年12月31日。 *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簽約後15日內須繳納。 *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一)繳納處所: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秘書處,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5樓。 (二)金融機構帳號:戶名: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金融機構帳號:彰化銀行大直分行9738-01-1500-1600。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完成繳款手續之廠商,請立即通知本會文教處採購承辦人李忻嬡小姐,電話:02-2175-704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30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7694258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忻嬡
聯絡電話
(02)21757000#7041
機關代碼
76942585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
聯絡人
李忻嬡
聯絡電話
(02)21757000#7041
傳真號碼
(02)21757030
電子郵件信箱
sef0273@sef.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96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補助金額
5,23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5樓秘書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領取方式請參閱「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30 17:30
開標時間
107/03/31 10:3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6樓602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5樓秘書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7月28止,完成3梯次夏令營之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本採購允許合法立案,具有辦理營隊活動、進行輔導員培訓等專業知識或技能之學校、廠商均可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立案證明。2.有效期間最近一期納稅證明/非營利法人、機構團體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非營利性之法人、機構或團體須提供免稅證明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為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者,應附具立案證明書(影本)或學校出具同意投標公文(正本)。學校參與投標者,惟必須出具蓋妥學校印鑑之證明文件,並以學校名義投標。 4.辦理營隊活動、進行輔導員培訓等類似活動之執行成果或履約實績證明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 (一)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周末例假日除外),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本會秘書處領取。 (二)郵寄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自備4K以上規格回郵信封,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附郵資新臺幣92元,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秘書處收,信封外請註明「索取2018大陸臺商子女『探索臺灣之美』夏令營採購案招標文件」,同時請廠商自行估算回郵時效。 (三)上網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領取。 —————————————————————————————— *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一)繳納處所: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秘書處,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5樓。 (二)金融機構帳號:戶名: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金融機構帳號:彰化銀行大直分行9738-01-1500-1600。 *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廠商如以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履約保證金者,本會得視該銀行之債信、過去履行連帶保證之紀錄等,經本會審核後始予接受。廠商以押標金轉換為履約保證金時,亦同。 *履約保證金有效期:民國107年12月31日。 *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簽約後15日內須繳納。 *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一)繳納處所: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秘書處,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5樓。 (二)金融機構帳號:戶名: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金融機構帳號:彰化銀行大直分行9738-01-1500-1600。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完成繳款手續之廠商,請立即通知本會文教處採購承辦人李忻嬡小姐,電話:02-2175-704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3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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