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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一) 基本資格: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保全業法規定辦理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辦理公司登記,且向中央主管機關已申領登記證之公司、機構團體立案證明。並以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公司名稱投標。
(二) 應附文件:
(1)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公司及保全公司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影本應清晰可辨,本會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2) 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6個月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6個月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4) 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
(5) 保密切結書(1)、(3)。
(6) □授權出席□代用印章 聲明書。
(7) 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及電子檔錄製於光碟片1份。
(8) 經費概算表(報價明細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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