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orestgunlee@mail.kfia.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332號臺灣高雄農田水利會13F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332號臺灣高雄農田水利會13F工務組或新興郵局第1400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辦法規定,依照本會勞務採購招標文件須知。
二、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會13樓工務組。
三、 上開招標案不採行協商措施。
四、 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會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五、 參加投標廠商聲明書未附於投標文件遞送或所附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六、 投標廠商應附之證件及標單等,如無法裝入本會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七、 廠商如對各該項勞務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二日前以書面向本會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八、 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投標須知第二十七條。
九、 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高雄郵政第00448號信箱或電話(07)5590284。
十、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十一、 本案如因故「流標」者,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及投標文件投標。
十二、 本案各階段招標時程請詳閱投標須知第二十一條。
十三、 投標時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四十二條規定相關證明文件。
十四、 本案擬分2梯次舉行3天2夜行程,第一梯次預訂於106年11月07日(二)至11月09日(四);第二梯次預訂於106年11月15日(三)至11月17日(五)辦理。活動地點為台灣本島新竹、桃園等地區,詳閱需求說明書,請投標廠商提出企畫書。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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