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lcheng@km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勵學大樓1F採購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勵學大樓總務處採購組(中午12:00-1:30為休息時間,星期六、日不上班) (2)通訊領標:工本費300元(郵票不收),函索者請以大型信封附回郵70元以上限時郵寄上列地址索取,(信封上請註明欲領取標單的案號及採購案名稱),請自行預估郵遞時間, *(投標文件未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為不合格標。避免郵局或快遞無法於截標時間前送達本校,造成權益受損)。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國研大樓9F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本校勵學大樓勵學大樓1樓總務處採購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規格文件。(本項資料於審規格標時需經使用單位認定符合者,方可參加價格標)(本案涉及資通訊軟體、硬體或服務等相關事務,不得提供及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
1、投標廠商擬提供設備之廠牌、型號、規格及型錄等相關資料,規格標文件如係抄錄招標文件所訂規格,未列詳細規格並註明廠牌型號者,或未檢附產品目錄或說明書等規格資料者,不予接受。(務必檢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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