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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0年12月20日前完成竣工查驗合格。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登記有案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或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等相關業者,其營業項目相符,具有承辦能力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可於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網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資訊網站下載列印)。
二、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三、信用證明
四、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五、當年度公會會員證。(與消防相關之公會)
六、僱有安全衛生管理員或取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人員之證明文件,其資格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
七、聘有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之證明文件,其資格須符合消防法第七條第四項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有疑義,應填寫「廠商疑義電傳表」於110年8月12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機構得不予受理。
二、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下載。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屏東縣私立永安老人養護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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