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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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79.64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050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8號臺北市替代役中心「原水源營區」十字樓4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善盡履約管理責任及防止廠商有重大違反規定或違約情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50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8號臺北市替代役中心「原水源營區」十字樓4樓行政管理中心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頒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文化或展覽藝術工作相關。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6藝文業、JB會議及展覽服務業等項目之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文件投遞方式及處所
1.專人投遞: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8號臺北市替代役中心「原水源營區」十字樓4樓行政管理中心總收文。
2.郵寄投遞:100050臺北市汀州路三段2號「財團法人台北市客家文化基金會」行政管理中心收。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0份(正本1份,副本9份)。
注意事項
1.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96萬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並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
2.本案預定決標日為111年6月30日。
3.廠商提出疑議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6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6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廠商資格審查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5.投標廠商資格條件: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文化或展覽藝術工作相關。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6藝文業、JB會議及展覽服務業等項目之公司。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園區進行勘查,請與本案需求單位人員呂冠萱小姐聯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4.請各領標廠商自行核對,若有疑義請洽承辦人:行政管理中心採購 宋字筠小姐 電話:(02)2369-1198轉336 傳真:2369-7660;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音樂戲劇中心呂冠萱小姐 電話:(02) 2369-1198轉507。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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