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D-001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中山區鐵路局機務段員工連棟宿舍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規劃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000,000
原始預算
$ 12,100,000
底價金額
$ 11,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機關代碼 736446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令嫻
聯絡電話 (02)2100#6302
機關代碼 73644633
單位名稱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
聯絡人 張令嫻
聯絡電話 (02)2100#6302
傳真號碼 (02)21006310
電子郵件信箱 lynn78920@hurc.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12,1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份500元,現場繳納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22 17:00
開標時間 108/01/23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全部工程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計畫主持人1人應具開業建築師及下列二類之一資格: 1.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 2.列入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勞務委任主持人名冊,以及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勞務主持人名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 (二)專職人員5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1.具古蹟修復經驗或經指定之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或有都市更新、都市計畫、建築規劃、景觀、土木工程、法律、財務等相關專業背景及經驗。 2.專任助理2人:具有五專或二專學歷及1年以上工作經驗。 3.繪圖人員2人:具有學士學歷及1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具有五專或二專學歷及3年以上工作經驗。 4.監造人員1人:現場專職人員,具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之資格及3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其他必要人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7364463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令嫻
聯絡電話
(02)2100#6302
機關代碼
73644633
單位名稱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
聯絡人
張令嫻
聯絡電話
(02)2100#6302
傳真號碼
(02)21006310
電子郵件信箱
lynn78920@hurc.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12,1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份500元,現場繳納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22 17:00
開標時間
108/01/23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全部工程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計畫主持人1人應具開業建築師及下列二類之一資格: 1.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 2.列入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勞務委任主持人名冊,以及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勞務主持人名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 (二)專職人員5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1.具古蹟修復經驗或經指定之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或有都市更新、都市計畫、建築規劃、景觀、土木工程、法律、財務等相關專業背景及經驗。 2.專任助理2人:具有五專或二專學歷及1年以上工作經驗。 3.繪圖人員2人:具有學士學歷及1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具有五專或二專學歷及3年以上工作經驗。 4.監造人員1人:現場專職人員,具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之資格及3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其他必要人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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