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EF-115001 已決標公告

辦公廳舍租賃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天主教會台北教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252,000
原始預算
$ 10,08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1.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
機關代碼 7296438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玉函
聯絡電話 (02)27002367#15
機關代碼 72964382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11樓1107室
聯絡人 吳玉函
聯絡電話 (02)27002367#15
傳真號碼 (02)27002379
電子郵件信箱 yhwu@taef.org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3 外交部
補助金額 10,08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11樓1107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09 17:00
開標時間 115/03/10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11樓11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11樓1107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3月16日起3年期為本案租賃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市場慣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應檢具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 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 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 明文件之影本。如屬自然人則免。 2 、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 近一期房屋稅及地價稅完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申報證明文件)。 ( 三)廠商所有權人之證明: 1 、投標廠商為房地產所有權人之證明資料,如土地登記謄本、建物登記謄本(或 所有權狀)。 2 、應為房地產之所有權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屬代理人者,應出具授權委託書。 ( 四)廠商於投標時所須檢附之標的物應徵文件:詳如需求說明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7296438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玉函
聯絡電話
(02)27002367#15
機關代碼
72964382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11樓1107室
聯絡人
吳玉函
聯絡電話
(02)27002367#15
傳真號碼
(02)27002379
電子郵件信箱
yhwu@taef.org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3 外交部
補助金額
10,08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11樓1107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09 17:00
開標時間
115/03/10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11樓11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11樓1107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3月16日起3年期為本案租賃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市場慣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應檢具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 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 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 明文件之影本。如屬自然人則免。 2 、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 近一期房屋稅及地價稅完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申報證明文件)。 ( 三)廠商所有權人之證明: 1 、投標廠商為房地產所有權人之證明資料,如土地登記謄本、建物登記謄本(或 所有權狀)。 2 、應為房地產之所有權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屬代理人者,應出具授權委託書。 ( 四)廠商於投標時所須檢附之標的物應徵文件:詳如需求說明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09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