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0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台灣好行車輛外觀塗裝」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建雅汽車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65,600
原始預算
$ 2,046,9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6.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營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7161250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郁雯
聯絡電話 (06)6331100#51
機關代碼 71612500
單位名稱 企劃課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開元路144號
聯絡人 黃郁雯
聯絡電話 (06)6331100#51
傳真號碼 (06)6362081
電子郵件信箱 ya9623023@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5.1 交通部觀光署
補助金額 2,046,95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7/01
原公告日 114/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營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7/0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7/14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07/08 14: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07/14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6)6331100#51))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開元路14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開元路144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1)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 (2)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機關投標情形,及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應附繳證明文件:包含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檢附「免附相關資格文件說明書」)、最近一期完(納)稅證明(或檢附「免附相關資格文件說明書」)、標價清單(含成本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切結書、廠商保密切結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投標廠商聲明書第8項勾選「是」者,須檢附;勾選「否」者,無須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 2.投標人如需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一份,並於開標當場提出。 3.開標日期為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日期,第二階段評選委員會日期將另函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書面評選。 4.本採購屬114年預算,倘立法院審議未通過,則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5.倘因機關政策變更,至本案經費不足,承攬廠商應配合機關之要求,變更工作內容,並依比例變更契約價金。 更正事項如下: 一、截止投標日期時間及開標日期時間皆不變。 二、變更文件:「投標須知」、「投標標價清單」,其餘招標文件不變,電子領標廠商請至原領標網址領取前開文件。 三、原載明「保留決標至預算通過」,現預算業已通過,爰本案不再保留決標,特此更正。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營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7161250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郁雯
聯絡電話
(06)6331100#51
機關代碼
71612500
單位名稱
企劃課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開元路144號
聯絡人
黃郁雯
聯絡電話
(06)6331100#51
傳真號碼
(06)6362081
電子郵件信箱
ya9623023@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5.1 交通部觀光署
補助金額
2,046,95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7/01
原公告日
114/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營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7/0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7/14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07/08 14: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07/14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6)6331100#51))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開元路14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開元路144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1)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 (2)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機關投標情形,及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應附繳證明文件:包含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檢附「免附相關資格文件說明書」)、最近一期完(納)稅證明(或檢附「免附相關資格文件說明書」)、標價清單(含成本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切結書、廠商保密切結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投標廠商聲明書第8項勾選「是」者,須檢附;勾選「否」者,無須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 2.投標人如需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一份,並於開標當場提出。 3.開標日期為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日期,第二階段評選委員會日期將另函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書面評選。 4.本採購屬114年預算,倘立法院審議未通過,則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5.倘因機關政策變更,至本案經費不足,承攬廠商應配合機關之要求,變更工作內容,並依比例變更契約價金。 更正事項如下: 一、截止投標日期時間及開標日期時間皆不變。 二、變更文件:「投標須知」、「投標標價清單」,其餘招標文件不變,電子領標廠商請至原領標網址領取前開文件。 三、原載明「保留決標至預算通過」,現預算業已通過,爰本案不再保留決標,特此更正。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營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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