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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3臺南市東山區東中里中興路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3臺南市東山區東中里中興路1號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及丙等以上營造業廠商之ㄧ者。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綜合營造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承攬工程手冊(土木包工業:第四、七、八頁。綜合營造業:第四、七、八頁十一頁;若有異動須檢附建管機關核定或核備之影本。)
(4)其他: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為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提出者,本機關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或服務費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附加說明
1.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機關為受款人【受款人請開「臺南市東山區農會」,否則為不合格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以1日計。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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