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35臺南市下營區新興村中山路一段一三三號
電子郵件信箱
a0972336264@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35臺南市下營區新興村中山路一段一三三號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5臺南市下營區新興村中山路一段一三三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多餘預算金額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三年內曾承攬各級農會組合式方形低溫儲存桶工程或方形儲存桶基礎(1000噸以上)工程之合約或完工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押標金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限用銀行、及各農會匯票或保付支
票且應為即期並以臺南市下營區農會 為受款人,一起附於投標文件
之內遞送,無得標者開標當日現場退還,得標者留作履約保證金,但
投標廠商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所規定之各項情形之一
者,則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其已發還者,並予追繳。
二、請詳閱招標文件1~14。
115年8月4日更改招標公告(僅更改招標文件)
1.更改00招標文件目錄,僅新增第15項標封(第一次)
2.新增第15項標封(第一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