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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安路一號-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A11會議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或F21408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零售業或F11408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批發業,前述僅須任一項符合。
(2)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3)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資格、規格及價格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外標封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標案案號及名稱。
二、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依投標須知規定,於截止投標時間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高雄捷運公司,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三、開標時,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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