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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服務內容相對複雜程度較高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二號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於決標日起90日內完成(不含審查),監造工作自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約26個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以下擇一)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為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為冷凍空調工程科或電機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為冷凍空調工程科或電機工程科)及技師公會會員證,且技師執業執照所載執業機構名稱與投標廠商相同。
(2).技師事務所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為冷凍空調工程科或電機工程科)及技師公會會員證,且技師執業執照所載執業機構名稱與投標廠商相同。
(3).技師事務所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為冷凍空調工程科或電機工程科其中之一)及技師公會會員證,且技師執業執照所載執業機構名稱與投標廠商相同。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第1次廠商資格增加第3點,114年6月30日第1140930608號簽核定。
第2次廠商資格修改第1點,114年7月7日第1140930632號簽核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