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1551 招標中 (剩 11 天)

審計部南勢角檔案庫區訓練大樓4樓傢俱設備案

審計部 公告日:115/07/30 截止日:115/08/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500,000

押標金
$ 175,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1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審計部
機關代碼 7.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偉哲
聯絡電話 (02)23971366#875
機關代碼 7.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聯絡人 徐偉哲
聯絡電話 (02)23971366#875
傳真號碼 (02)23977877
電子郵件信箱 wzxu@mail.audi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2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3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5,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審計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審計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 45 日內將採購標的依「設計圖說」送達審計部南勢角檔案庫區訓練大樓4樓,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請詳閱設計圖說。 (2) 本案履約地點座落位置在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9號(南勢角檔案庫區),現場勘查請先聯絡承辦人預約現場勘查時間,聯絡方式:(02)2397-7875,徐先生。提供以下時段預約會勘: 115年8月5日上午10點; 115年8月6日上午10點。 (3) 廠商投標前應先到施工地點實地查勘,對於履約有關之事項應調查清楚,依照標單、設計圖說核對,並應顧慮週全而後詳實估價,凡完成契約項目所需之一切人工、設備、線材、材料、工具等,均已包含於契約總價中,如有錯漏估算,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4) 契約總價包括所有人工、設備、材料、工具、運輸、保險等費用,如標單、設計圖說二者均未載明而為慣例上所應有或不可缺少者,廠商亦應依機關之指示辦理。 (5) 本案不舉行說明會,投標廠商應詳閱招標文件及設計圖說等,並可親自現勘場地。 (6) 請投標廠商於投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地點,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審計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審計部
機關代碼 7.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偉哲
聯絡電話
(02)23971366#875
機關代碼
7.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聯絡人
徐偉哲
聯絡電話
(02)23971366#875
傳真號碼
(02)23977877
電子郵件信箱
wzxu@mail.audi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2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3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5,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審計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審計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 45 日內將採購標的依「設計圖說」送達審計部南勢角檔案庫區訓練大樓4樓,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請詳閱設計圖說。 (2) 本案履約地點座落位置在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9號(南勢角檔案庫區),現場勘查請先聯絡承辦人預約現場勘查時間,聯絡方式:(02)2397-7875,徐先生。提供以下時段預約會勘: 115年8月5日上午10點; 115年8月6日上午10點。 (3) 廠商投標前應先到施工地點實地查勘,對於履約有關之事項應調查清楚,依照標單、設計圖說核對,並應顧慮週全而後詳實估價,凡完成契約項目所需之一切人工、設備、線材、材料、工具等,均已包含於契約總價中,如有錯漏估算,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4) 契約總價包括所有人工、設備、材料、工具、運輸、保險等費用,如標單、設計圖說二者均未載明而為慣例上所應有或不可缺少者,廠商亦應依機關之指示辦理。 (5) 本案不舉行說明會,投標廠商應詳閱招標文件及設計圖說等,並可親自現勘場地。 (6) 請投標廠商於投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地點,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審計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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