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3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屏東縣審計室行政人力委託外包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優利國際資源整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3,956
原始預算
$ 604,000
底價金額
$ 603,956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
機關代碼 7.1.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8)7349812#125
機關代碼 7.1.4.7
單位名稱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55號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8)7349812#125
傳真號碼 (08)7327413
電子郵件信箱 linyt@mail.audi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後續擴充金額為60萬4,000元整,後續擴充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之項目為契約採購品項,後續須經採購機關內部評定為合格使可辦理後續擴充,如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預算法第51條期限完成時,除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外,依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未能依限完成時之執行補充規定辦理。如預算遭刪減或未通過,機關得終止契約或調整履約內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3 09:00
開標時間 115/01/13 10:00
開標地點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55號)5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8 條規定之廠商,公司⾏號之廠商營業項⽬應有營業代碼為 IZ12010 ⼈⼒派遣業、或 I701011 就業服務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不再作為證明文件(98.4.14⼯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無政府採購法 103 條所列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2、本案採購辦理評審時間為115年1⽉13⽇下午2時(地點為屏東縣審計室5樓簡報室),議價及決標時間為115年1⽉13⽇下午4時(地點為屏東縣審計室5樓簡報室)。如因作業造成時間異動將以電話及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1/1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7.1.4.7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8)7349812#125
機關代碼
7.1.4.7
單位名稱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55號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8)7349812#125
傳真號碼
(08)7327413
電子郵件信箱
linyt@mail.audi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後續擴充金額為60萬4,000元整,後續擴充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之項目為契約採購品項,後續須經採購機關內部評定為合格使可辦理後續擴充,如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預算法第51條期限完成時,除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外,依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未能依限完成時之執行補充規定辦理。如預算遭刪減或未通過,機關得終止契約或調整履約內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3 09:00
開標時間
115/01/13 10:00
開標地點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55號)5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8 條規定之廠商,公司⾏號之廠商營業項⽬應有營業代碼為 IZ12010 ⼈⼒派遣業、或 I701011 就業服務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不再作為證明文件(98.4.14⼯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無政府採購法 103 條所列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2、本案採購辦理評審時間為115年1⽉13⽇下午2時(地點為屏東縣審計室5樓簡報室),議價及決標時間為115年1⽉13⽇下午4時(地點為屏東縣審計室5樓簡報室)。如因作業造成時間異動將以電話及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1/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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