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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2號3樓(金門縣金城鎮公所大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貮佰柒拾萬元整(NT:2,700,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2號6樓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9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或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
二ヽ投標廠商須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ヽ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ヽ押標金以票據繳交者,票據抬頭為:審計部,請特別注意。
二ヽ請廠商於本招標公告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ヽ第53條ヽ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ヽ減價ヽ比減價格ヽ協商ヽ更改原報內容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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