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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263號6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4.該業登記證影印本。
5. 納稅證明。
6. 信用證明。
7.工程採購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
8.切結書正本。
9.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附)。
10.領標電子憑證明細(非電子領標者免附)。
以上詳細資格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本預算未獲通過或經部分刪減,亦或因其他甲方公務預算需求因素,甲方得調整標的物項目及數量,並不補償乙方所產生之損失及所失之利益。
二、本案需繳納押標金45萬元整,(票據抬頭:審計部 ; 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帳號:24071002121013),開標後未得標廠商所繳納押標金,無息發還;廢標及流標時亦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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