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LA111-02 已決標公告

審計部台灣省基隆市審計室辦公廳舍裝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豪宏勝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320,000
原始預算
$ 9,438,724
底價金額
$ 8,980,000
決標折數
92.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
機關代碼 7.1.4.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高凡傑、余建鴻、張秀真
聯絡電話 (02)24245431#402、150
機關代碼 7.1.4.11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263號6樓
聯絡人 高凡傑、余建鴻、張秀真
聯絡電話 (02)24245431#402、150
傳真號碼 (02)24294750
電子郵件信箱 fjgao@mail.audi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28
原公告日 111/0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2/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1 10:00
開標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263號8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263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4.該業登記證影印本。 5. 納稅證明。 6. 信用證明。 7.工程採購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 8.切結書正本。 9.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附)。 10.領標電子憑證明細(非電子領標者免附)。 以上詳細資格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本預算未獲通過或經部分刪減,亦或因其他甲方公務預算需求因素,甲方得調整標的物項目及數量,並不補償乙方所產生之損失及所失之利益。 二、本案需繳納押標金45萬元整,(票據抬頭:審計部 ; 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帳號:24071002121013),開標後未得標廠商所繳納押標金,無息發還;廢標及流標時亦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7.1.4.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高凡傑、余建鴻、張秀真
聯絡電話
(02)24245431#402、150
機關代碼
7.1.4.11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263號6樓
聯絡人
高凡傑、余建鴻、張秀真
聯絡電話
(02)24245431#402、150
傳真號碼
(02)24294750
電子郵件信箱
fjgao@mail.audi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28
原公告日
111/0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2/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1 10:00
開標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263號8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263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4.該業登記證影印本。 5. 納稅證明。 6. 信用證明。 7.工程採購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 8.切結書正本。 9.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附)。 10.領標電子憑證明細(非電子領標者免附)。 以上詳細資格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本預算未獲通過或經部分刪減,亦或因其他甲方公務預算需求因素,甲方得調整標的物項目及數量,並不補償乙方所產生之損失及所失之利益。 二、本案需繳納押標金45萬元整,(票據抬頭:審計部 ; 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帳號:24071002121013),開標後未得標廠商所繳納押標金,無息發還;廢標及流標時亦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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