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8737003@chia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
適用原因
依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或第一百零五條不適用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者
開標地點
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3樓開標室(臺南市友愛街2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70099臺南南門路郵局第50 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會1樓輔導室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者
附加說明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押標金額度】貳拾伍萬元
【履約地點】台南市柳營區等
【廠商資格摘要】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投標文件,領標費用0元。惟本案開標方式仍採人工開標。
【決標方式】
二家以上廠商標價相同,其比減價格次數未達三次限制者,應由該等廠商再行比減價格一次,以低價者決標。比減後之標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1.預算金額已公開時,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會工程採購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會土地銀行臺南分行032-051-00183-3號帳戶,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而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會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至郵政專用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會1樓輔導室,送達時間以輔導室專人收件時間為準。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會工程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1日計。機關應於以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6.工程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為 新臺幣 伍拾捌萬元。
7.本工程無記單價預算書詳細價目表第三號明細表之單價、總價為固定價格,第五號明細表部分表格之單價、總價為固定價格,請勿擅自修改,修改者為無效標。
8.本工程修訂契約附錄1「工作安全與衛生」,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另新增「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工程交通維持、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保護稽(複)查表」,廠商應遵守契約、施工補充說明書及施工技術規範相關規定,確實維護工作安全與衛生。
9.參加投標廠商之責任,包括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已充分瞭解相關之法令規定,且無違反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38條訂定之情事及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7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若違反上述規定願依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8款「押標金不予發還之處分」。
10.決標後5天內簽約,簽約後5天內開工。
1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更正事項:
1.原預定完工期限為108年5月31日,現修改為207日曆天。
2.其餘公告事項不變,請已領標之廠商重新下載更正後之公告。
3.原截標、開標日期不變(107年12月27日開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