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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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b8737003@chianan.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13.20.3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補助金額 30,786,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30,786,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三樓開標室(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壹佰參拾萬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70099臺南南門路郵局第50 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會1樓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附加說明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押標金額度】壹佰參拾萬元
【履約地點】台南市白河區
【廠商資格摘要】政府登記有案之乙等綜合營造業者以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投標文件,機關文件費300元。惟本案開標方式仍採人工開標。
【其他】
1.預算金額已公開時,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標案預算在查核金額五分之一(1000萬)以上,廠商投標時應依「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及資源統計表電子檔使用說明」辦理。
3.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之電子檔完成鍵入工作後,其標價應以中文填入標單之「標價總額」欄內,二者不一致時,以標價中文之總價為準。
4.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十五日內(屬統包者,為機關核定細部設計結果日起十五日內),提送契約單價電子檔至機關,其資料應以「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簡稱PCCES)」最新版本之軟體製作成副檔名為「.xml」格式之電子檔。得標廠商未於期限內提送者,機關應限期催告。
5.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會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會土地銀行臺南分行032-051-00183-3號帳戶,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決標當日退還,而於決標後五天內退還);本會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6.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至郵政專用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會1樓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送達時間以輔導室專人收件時間為準。
7.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為 新臺幣 參佰零柒萬元。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1日計。機關應於以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9. 本工程無記單價預算書詳細價目表項次壹三「職業安全衛生」之單價、總價為固定價格,請勿擅自修改,修改者為無效標。
10.工程採購契約109.04版本修訂內容重點如下(全部修改處請自行詳閱工程採購契約),將於109年5月1日實施,請投標廠商注意:
(一)保固期限約定,修正為(1)『水工機械、瀝青混凝土路面及非結構物由廠商保固___年(由水利會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1年)』及(2)『灌溉排水渠道及水利構造物,包括護岸、護坡、駁坎、排水溝、涵管、箱涵、擋土牆、防砂壩、建築物、道路、橋樑等由廠商保固___年(由水利會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5年)』。
(二)工程保險注意事項:
(1)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修正為『體傷或死亡:新臺幣10,000元』。
(2)雇主意外責任險載明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及保險期間內最高累積責任,其保險金額分別為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保險金額之5倍及10倍。
(3)雇主意外責任險修正為『每一事故之廠商自負額上限:新臺幣10,000元』。
11.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本會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用將自動沖帳至各廠商用戶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詳細收費要點請參閱附件三「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採購案領標收費要點」。
12.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13.完成訂約後,俟水利會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